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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感悟] [更新] 一战8天突击经历与建议 V160 Q165 AW4.5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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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22:17: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Praeter 于 2015-8-15 11:50 编辑

受到Milphy的突击帖感染,觉得还是发个帖交流下突击党经验。最近PhD申请录取求人品

突击原因:在某面试时被告知需要提交G成绩(囧),遂临时注册+突击。考完final后又拖延症发作,专注毕业论文,直到8号开始准备。

海外本(非北美),12月8日早上7.30人生第一次翻开OG,下午开始google词汇发现Magoosh一本pdf。同一天再晚点试着做了下Magoosh题目,觉得不错,遂买下Premium帐号。到12月16号考试前只刷了Magoosh的flashcard, bulider还有200多道题目。15号晚上拖延症,看了两个半小时OG的AW部分还有大致腹稿了几道issue(官网pool)。。。。。。加上只睡着了5小时-_-! 16号早晨十点考试,考到最后一个Q饿了T_T,15分钟赶紧刷完出场满世界找东西吃。

除开官网, Magoosh,OG没看过其他的准备资料,期间抽空终于去看了纸牌屋第二季。准备时间放假无干扰的8天。成绩V160 Q165 AW4.5...

个人感悟:我觉得以下经验只对海外本+突击党适用。

0. 一定要买Magoosh Premium,多刷题。

1. Magoosh flashcard是个好东西,最好反复刷。刷完了一次就把它清空掉再刷。

2. Magoosh vocab builder可以和flashcard一起用,有消除疲劳感的效果。

3. AW重在打腹稿。我个人的办法是腹稿issue的时候训练60秒内迅速想出3个论点3个例子。一般自己的立场两个,反论点一个。由于自己是读econ专业,平时也喜欢读些专业外的欧洲历史和法律,也自学过科学哲学,所以觉得论点不难找。关键是强迫和训练自己快速的想好论点和例子。这个很重要,因为时间紧张。

4. AW不管issue还是argument都最好口头背一个自己的introduction模板。忌背别人的。我平时写term paper, proposal啥的都喜欢回马枪,所以如果是临时去想时间不够。

5. 写文章论点和例子结合,这样会更容易拿分。我自己准备时间不够,加上面试时告知最低要3.5。所以目标是argument 4 issue 3. 而OG给我的范文感觉是,只要字数凑够(3个论点3个分段),英语文字不出现大问题,issue至少会有3。而argument感觉拿4只要英语文字语法正确意思清晰,论点写够,是很容易的(尤其对我们来说)。最后4.5是觉得很高兴了。

6. 一定要带吃的。汗。

*****************************

平时积累经验,这些或许对所有英语不好的人(我其实以前英文也很差,现在也很一般)都适用。

1. 学会不看中文,只看英文。记单词也是这样。用google的话可以搜出来大量和3000类似的词表。个人感觉的话(我没考过也没准备过SAT),SAT的词汇和GRE感觉也差不多,资料很多。基础推荐1100 words you need to know word power made easy. 进阶和基础的单词书籍很多,这里不累赘。这两本对我帮助比较大。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读英文书和材料。

2. 平时要大量看英文材料。多看国外的英文时事,或者欧洲历史(第一次了解可以读下AP教材)等等。英文维基就很好。学会用国外逻辑和英语来思考问题。这样写文章才不会生板中式。用例子才更容易被读者接受。对阅读也有很大好处。

3. 多看美剧和电影。个人喜欢suits(所以当时看见robin叔签名就像见到组织了有木有啊!!:hug: ), newsroom, sherlock, band of brothers, house of cards, downton abbey, TBBT, homeland security等等。也有很多很好的电影。有些词汇是看着看着就潜移默化了,因为其中的场景可以被应用。为求方便,可以去淘宝上买一个1T的移动硬盘,让卖家自选放1T高清美剧电影那种。

4. 写句子写文章第一要保证时态一致,这是基本功。在做不到不犯错之前,干脆全部用一般过去时和一般现在时。第二,第三人称单数和he/him不要出问题,写/说都是。第三,符号的使用很重要(最基本的四个连接/终止符, . ; - 等)。这方面强烈推荐The Elements of Style,前面几页讲解这四个符号就十分精彩。后面的小规则也极其适用。强烈建议把这本书读完,网盘下载点这里。另外推荐一本经济人写的Economical Writing (by Deirdre McCloskey),点这里看Executive Summary。作者文气如虹,三年前刚读本科时读到这篇How to be a good graduate student迄今叹为观止:

5. 有些中式思维一定要改掉。我自己很傻,几年以前最常犯的错误(无论说写)就是“这里有什么”=“There have/has..." 这种地方一律用there is/are/was/were...

6. 所以学会用四个符号后,再学怎么写短句。短句写的没有问题了,符号也会用,长句自然挥手即来。这个我在评论里会加一篇文章解释。

***************************

最后想法:因为一些私人问题,我上个学期成绩很砸,又没有什么课了。所以为了多弥补下,如果这次申请不过关,是会再考一次G看看能不能刷个特别好的分数,我如果想起了其他的经验或许会时不时在这里补充一下。也很欢迎各位指正补充教导。大家考试加油。老板有一次专门找我吃中饭,对我说:“有志向不一定做得好事情,没有志向一定做不出成就。” 而世界之大,海阔天空,人生广阔,任我驰骋,有很多人、事、景、食等着我们去观赏,去学习,去经历。G只是大海中的一个小浪花。愿大家心想事成,无论在北美,英国还是欧陆,都能一如像今天杀G时一样,勤勤恳恳,勇往直前!

***************************

补:

我等G成绩全部出来后,为了横向比较才发现寄托。这几天一直在看论坛,真心是个大神云集的地方,自己这种学渣实在是太孤陋寡闻了。要是早点看到crazyrobin大神的帖就好了。总感觉robin神会是harvey加mike完美升级版。

我个人很受启发也很认同的是robin清华访谈说的一句:

“中国人的一个最大的毛病,就是从句用得特多,神都看不懂。就是用最简单的话写就可以了。"

我自己刚出来读书的经历就是典型。其实到现在我文章也是写的一般,从4.5就可以看出来了。。。小时候在国内学神马剑桥英语新概念公共英语的那时候经常强调要各种从句,好像从句写得复杂才牛。其实现在觉得神马都不是。最基本的还是下面评论里文章所说的造短句。

我个人的理解是文章完全可以按层次来。宏观来讲一篇文章由结构和段落组成。段落又是有coherent的句子组成。句子有长句有短句,而长句又是由连接词和标点符号把短句串联而成的。盗用一句话说,文章是珠帘,整体的感观在于结构和coherence,还有你的development。认真的短句就是一颗颗的珍珠。而标点符号和连接词就是一根根串联的丝线。所以最基本的还是两点:标点符号和短句。造短句本身又有很多小规则,标点符号也是。还是强烈建议通读elements of style,太好用了,真的。造短句和标点符号就有很多学问。写英文这种东西,真的就是建楼房,非得一层一层的扎实来。而且不要以楼房建的矮为丑 —— 小平房可以盖得别有生趣;大楼也能建得东倒西歪、甚至烂尾。

至于用词/字汇,评论里的第二篇文章说的很好。单词记得住、理解和能用会用是完全两码事。高手用词,给我的感受都是举重若轻。在这上面非得下一些功夫,也值得我们去下功夫。我认为学好语文的受益是一辈子的。登堂入室之后,眼界的天地轮廓也会不同些。

关于短时间应试,个人看法是:句子结构的variation在基础扎实、掌握进阶用法前,不要强求。能够真正用懂标点符,我感觉其实就够了(如果只是想要到我这种勉强中等的4.5水平)。我想要重复的是无论如何都要去读elements of style。可以买下来细读,很薄很方便携带。我自己还有读过McCloskey(在econ算是文字写的最有名的)一些写作建议。不记得是哪里说的了,标点符号是用来引导读者阅读节奏的。我个人一些感受是很多人特别喜欢滥用逗号。一句话11号字体在A4纸上写了四排还看不见句号。读的时候感觉就好像是个漂流者坐在竹筏上,茫茫大海完全见不到陆地的踪影。以下是我随手摘抄的elements of style开篇第五和第六小点。

节选:

5. Do not join independent clauses with a comma.

If two or more clauses grammatically complete and not joined by a conjunction are to form a single compound sentence, the proper mark of punctuation is a semicolon.

Mary Shelley's works are entertaining; they are full of engaging ideas.
It is nearly half past five; we cannot reach town before dark.


It is, of course, equally correct to write each of these as two sentences, replacing the semicolons with periods.

Mary Shelley's works are entertaining. They are full of engaging ideas.
It is nearly half past five. We cannot reach town before dark.


If a conjunction is inserted, the proper mark is a comma. (Rule 4.)

Mary Shelley's works are entertaining, for they are full of engaging ideas.
It is nearly half past five, and we cannot reach town before dark.


A comparison of the three forms given above will show clearly the advantage of the first. It is, at least in the examples given, better than the second form because it suggests the clos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statements in a way that the second does not attempt, and better than the third because it is briefer and therefore more forcible. Indeed, this simple method of indicat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ments is one of the most useful devices of composition. The relationship, as above, is commonly one of cause and consequence.

Note that if the second clause is preceded by an adverb, such as accordingly, besides, then, therefore, or thus, and not by a conjunction, the semicolon is still required.

I had never been in the place before; besides, it was dark as a tomb.


An exception to the semicolon rule is worth noting here. A comma is preferable when the clauses are very short and alike in form, or when the tone of the sentence is easy and conversational.

Man proposes, God disposes.
The gates swung apart, the bridge fell, the portcullis was drawn up.
I hardly knew him, he was so changed.
Here today, gone tomorrow.


6. Do not break sentences in two.

In other words, do not use periods for commas.

I met them on a Cunard liner many years ago. Coming home from Liverpool to New York.
She was an interesting talker. A woman who had traveled all over the world and lived in half a dozen countries.


In both these examples, the first period should be replaced by a comma and the following word begun with a small letter.

It is permissible to make an emphatic word or expression serve the purpose of a sentence and to punctuate it accordingly:

Again and again he called out. No reply.


The writer must, however, be certain that the emphasis is warranted, lest a clipped sentence seem merely a blunder in syntax or in punctuation. Generally speaking, the place for broken sentences is in dialogue, when a character happens to speak in a clipped or fragmentary way.

Rules 3, 4, 5, and 6 cover the most important principles that govern punctuation. They should be so thoroughly mastered that their application becomes second nature.

我个人还有一个建议就是,掌握了elements of style很多基本的规则之后,还需要不断的写来应用。所以建议如下:在掌握了很多基本规则后,练AW不仅仅写outline,最好把文章写下来。自己可以先过一遍看有没有遵守基本规则:1. 符号应用; 2. 短句连接;3. 时态一致;4. 第三人称单数。最基本的要训练到骨头里,像上面说的:They should be so thoroughly mastered that their application becomes second nature. 然后再给寄托上的AW大神看看思路之类。写英文这种事情最重要的应该就是不断的写,不断的改吧?考试的时候没有回马枪的机会,平时官网上pool的那么多题应该足够每天都写一篇,每天都找人还有训练自己改一篇了。

我个人感觉文笔是一方面,把elements of style这些做到基础应该算小有底子。至于例子,逻辑,文章发展这方面也要自己学会积累。个人建议还是多看历史多看书多看英文维基(汗)。这几天翻看了很多帖子。robin的foolproof guide当然是大神帖。还有一个我不能再认同的帖子就是wingsbabe的今天搞定GRE啦 V168 Q167 Few words 。比我考的好得太多,比我写的好得太多。

有时候是这样,哪怕这段历史你事先就知道,而且基本的名词比如Hitler神马的也能拼出来。但是如果你没读过英文书写的这段历史(甚至要看不同人写的),用的时候会很容易囧。至少我是这样。个人觉得应该学会把中文忘掉,想起这段历史时,要自然而然把英文的信息从脑海中调出,写的时候才能游刃有余。突击的话文科历史类最好能找一本写的很好而且很全的简史类(一时没有推荐,但觉得应该有很多很好的书),自然科学类的话robin大神推荐的那本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应该是很好的。其实英文维基本质上就是每个词条的very short introduction,我还是很喜欢看的:o (求诸位大神轻拍)。常年积累还是要不停的看书!社科类历史类文学类神码the selfish gene, the story of art, liar's poker(很好玩也很好看的一本书,基本停不下来,点这里下载), saving capitalism from the capitalist, The Supreme Court (William H. Rehnquist), Oscar Wilde, Ernest Hemingway, F. Scott Fitzgerald甚至anthropology, linguistics,fiction/non-fiction都每天读起来~没有书单完全可以参考各本科college/LAC/oxbridge对应课上的reading list。我坚持认为,学好语文是一辈子的事,也是受益一辈子的事。

这只是个人的一些浅见。还是觉得robin和wingsbabe的那两篇帖子写得最好。还望各位大神教导指正。

附1_nxfdza童鞋: 这个是我说的那本 How to win at college 书的网盘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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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22:20:17 |只看该作者
张五常:造短句的日子

不久前在《南窗集》发表了两期关于自己学英文的方法,提到英文造句要从短句造起。英文的长句是由短句串连起来的。如果开始学就写长句,其结果不是左弯右曲,就是花拳绣腿,不可取也。先学几个字、几个字的短句,简单直写,但求清楚明白,满师之后才把短句串连起来,其清晰与文气就有了根底。

写了那两期之后,不由得想起自己学造短句的往事。一九五九年九月我进入了洛杉矶加州大学作本科生。因为是外籍学生,校方规定要考「外生英语试」,决定哪些要补修不计学分的外生英语课程,哪些可以不补。三千多个外籍学生中我的成绩最差,当然要上不计学分的补课了。

需要补修的分很多班别,以上述的英语试的成绩高下来分派,我被安排在成绩最差的那一班,不在话下。坐在我旁边的是后来有亚洲铁人之称的杨传广。很多年后我才知道,今天在香港的黄宜弘当时是杨传广的好朋友,也是同期的。但英语班上不见黄宜弘,可见Philip当年的英语水平比我高。

在此之前我读书的成绩奇差,已经二十三岁,比同学长几年,于是决定要真的读一下。那不计学分但算成绩的「外生英语入门」是我的第一块试金石。第一课之后,我去问老师:「这班要拿A容易吗?」戴着深近视眼镜的老头子老师回应:「这英语成绩最差的一班我教了十多年,从来没有给过A,因为可以拿得A的学生不会分派到这班来!」我自言自语地回应:「那就让我是第一个吧。」

近视老头子的教法前所未见,后无所闻。他非常用功,算成绩的计分方法奇特。十五个星期,每星期五课,每课一个小时。每天课后老头子出一个文章题目,学生回家要写三百字,过一天要交出,再过一天他修改后就发还给学生。一篇三百字的习作以十为满分,错一处减一分,错十处或以上是零分,不论其它,而这些习作的分数加起来就是该科的最后成绩了。一班四十个学生,老头子每天改四十篇短文、记分,而还有其它班要教的,也真难为了他。

为了避免失分,我全部用短句,三几个字就来一个句号。但求不错,动词与字汇的选择也是以简单为上。惟恐老头子读不懂而减分,句句直写。这样的文章在香港的中学考试一定不及格,但老头子见没有错就给满分。
学期过后,我该科的成绩竟然是A。后来在校园碰到老头子,忍不住问他:「你说从来不给A,为什么给我一个?」他回应道:「十多年来只有你这个学生造短句。你的短句造得越来越好,继续下去,将来你的英文可以成家。」

然而,成家谈何容易。我是要到了写博士论文,得到经济老师艾智仁给我详细地修改了一长章,才开始入室,领悟到为文之道。那时我已用长、短句,分段与文章的结构已有掌握。但艾师认真地修改了一章,修改后纸上满布他提出的问号,多余的字全部删除,术语十个有八个因为不知所指而不能用,稍有弯曲的地方艾师都说要改写。

是的,我屡遇明师!说起学造短句,不由得想起四十多年前,那位戴着厚厚的近视眼镜但还要把文字放在两英寸之前才能阅读的老头子,那位每天只一班就要修改四十篇短文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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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22:23:4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raeter 于 2014-12-28 22:34 编辑

张五常:学英文的方法

(一)

十八年前我写了一篇题为《学英文的方法》的文章,被某英文老师见到,指我所言着着不依常规,不应捞过界,我不便发表。后来一些学子听到有该文的存在,多次要求发表,但文稿失去了,没有再写。

今天国内的学子再三要求,我想,不要管英文老师吧。为免被骂,题目加上一个「我」字。不是说无师自通,而是说我学英文的方法是自己发明的。说是自己发明,其实是从一个中国人的看法而发明。文字上,中文与英文是完全两回事。欧西的文字起于拉丁,是同宗,不能说是完全两回事。因此,炎黄子孙学英文的方法应该与欧西老外学英文的方法不同。当年我想出的学英文的方法,是集中于中文与英文的重要的不同之处入手。

这里提出的是学写英文的方法,不是学讲英文的方法。自己的耳朵有问题,「讲」不足以教也。这里要谈的也不是考英文的方法。后者同学们要拜国内的新东方为师。我认识新东方的老板,欣赏他对学子的贡献。然而,写、讲、考是三回不同的事,各有各的学习佳法。这里要说的是中国人学写英文的方法,千万不要搞错。

学写,中文与英文有三处重要不同:字汇(vocabulary)、动词(verb)、造句(sentence structure)。让我在这三项上说说吧。记着,我的建议是从中、英的不同之处入手。


读书学字汇

英文难学主要是因为字汇难学。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英文的字汇多。以一个知识分子常用的字而言,英文比中文多一至两倍,而翻译出来一个英文字大约译为两个中文字。中文是以单音字砌成的,以单字砌出变化,但很多英文字的单字是以字根砌成的。中文用字根(金字旁、水字旁之类)不多。字汇多的表达能力比较强,比较容易达意,但学起来就远为困难了。

一九六七年我认识了夏理·庄逊,那位以文笔流畅而发表文章最多的经济学者。我问他:「夏理,怎样学好写英文呀?」他想也不想就回应:「学字汇,学字汇!」其它什么也不说。这是英语文章高手的经验之谈了。

中国人学英文字汇的第二个困难,是除了名词外,英文字一般没有毫无差别的中文对译。例如,名词apple译作苹果是绝对的,但handsome、beautiful、pretty、gorgeous、neat等怎样译呢?这些都代表着「好看」,英文的含意差别很大。我们往往要看上文下理才能肯定作者之意是什么。字汇多,无论形容词还是动词,英文看似是同义的字有微妙的差别,往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英文有Use the right word in the right place这句格言。是的,翻英、中字典而英译中,译出来的文章一般不知所谓。除了名词,英文字大都要靠意会的。

试举一个英文字汇的微妙差别的例子吧。二十多年前,我的一个读生物的外甥(今天是大名家了),写博士论文,其中两个实验的结果相近,但不肯定。他试用approximately、roughly等字来形容,都不称意。跑来问我这个舅父,我细读上文下理,建议用in the neighbourhood,恰当。

第三个学英文字汇的困难,一般来说,是懂得一个字的解法与懂得怎样用一个字,是两回事。这与中文截然不同。中文字一般是懂得解就懂得用。英文是除了名词,懂一通常不懂二,而不懂得怎样用不算是懂。是的,你去考什么TOEFL、SAT、GRE等试,英文字汇那部分考一百分,可能一句象样的英文也写不出来。

我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很简单,但要先假设你有香港英文中五毕业的水平,或TOEFL试可以考得五百八十分左右。方法如下:

(一)准备一本英文字典,一本英中字典。要平装,小的,轻的,但字要大,要有清楚的拼音注释。如果是精装的,翻阅太重,要把硬封面剪掉。这是因为你要翻查很多很多,翻得不够快或不舒畅你就不愿意多翻。

(二)找几本你有兴趣读的项目的书,要英文写得很好的。这选书十分重要,你要多问朋友或英文老师来协助你的选择。以每页大约五百字算(也要选字大的版本),要选两三本,加起来大约六百页。

(三)坐下来读书,一页一页地读下去,每个稍有不明的字要立刻查字典。千万不要以为一个字你惯见,以为是懂就不查。凡是稍有疑问的都要查,一丝不苟,直至你完全明白每一个字在一句之内的解法。不要骗自己。

(四)先查英语字典,清楚明白就不用查英中字典了。英中字典是英语字典不能尽释所疑才用的。

(五)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一个字查一次通常不会记得,再见该字时,稍有不明,要再查。稍有不明,同样的字出现一次查一次。一般来说,查三至五次可以记清楚而又学懂一个字。

(六)清楚明白了一句,你要朗声读出来。不查自明之句不朗读,只朗读查过字典的。这是为什么有好的拼音注释字典重要。

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是学字的解法时一起学怎样用。同字在不同句之内往往有不同的意会,所以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不要把字意固定下来,一个不完全明白的字出现一次查字典一次,直至该字再出现时你不用再查为止。

我自己的经验,是这种彻底以明白文字内容为准则的查字的学字汇方法,开始时每页有二十多个字要查,要用上个多小时才读完一页,但进境非常快。大约读了一百页,每页要查的字下降至五、六个,到了二百页,每页只要查三几个。大约四百页要查的字近于零,而六百页就毕业了。


依照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假若你的天赋与记忆力是中等的话,我的估计是四百个小时可以毕业。每天集中地读读查查两个小时,不要多。

记着,名词不论,学英文字汇不是学中文的译法,而是学英文本身的意会。主要是学一个字怎样用。懂得用一定懂得解,但懂得解通常不懂得用。这是中国人学英文的一个重点,算是一个关键了。


(二)

这里转谈中国人学英文动词与造句的方法,比较困难了。不是比较难学,而是比较不容易说得够详尽清楚。数之不尽的书籍教英文怎样用动词与怎样造句,是教老外怎样学的。很多很好的书籍可以参考,尤其是牛顿大学与芝加哥大学的一些经典规范。我特别喜欢的是E.P.White的一本名为《Elements of Style》的小书,三十多年前再三读之,获益良多。

我没有资格与这些专家的经典之作一比高下。虽然这些经典是教鬼子佬的,炎黄子孙也应该读。我要说的是限于因为中、英截然不同,炎黄子孙学英文动词与造句有特别的困难,因而集中在两个不同文化的动词与造句的不同重点下笔。集中于重要的不同点,主要是协助懂得或善于写中文的转写英文转得比较容易。


两个简化学动词

中文的动词,字的本身没有时间性。我们要以附加字——曾、将、了等——来表达过去或将来。英文动词,字的本身有时间性——如加-ed或go、went、gone等。但英文又加上「完成式」——perfect tense——变化多了,使一些书本说英文的动词时态(tense)有九个或十二个。太复杂了。

作为中国人,我学英文动词想出两个简化。其一是英文动词有过去,有现在,但没有将来。例如will与would、shall与should、may与might、can与could等,都是现在或过去,没有「将来」的。英语用动词是:现在说将来是现在,过去说将来是过去。

用英文动词,首先要决定的是说现在(present)、过去(past),还是「无所谓,二者皆可」。现在就用现在式,过去就用过去式,二者皆可就任择其一,但凡是二者皆可的,选现在式是选了不变,选过去式也是选了不变,不可转来转去。这是说,二者皆可的,选其一之后,要stay in one tense。这是作文章引言或结论时的最佳处理,通常选简单现在式较简单过去式优胜。

除了现在或过去,英文动词有三类时态:简单(simple)、继续(continuous)与完成(perfect)。愚见以为,中国人写英文不要花拳绣腿,卖弄技巧,动词以简单为妙。可用简单现在(simple present,如 I go)或简单过去(simple past,如 I went),用之可也。事实上,简单动态的文字最有力,虽然有时「继续」与「完成」等动态是非用不可的。

继续时态是指加-ing,浅而明,不需要说了。但完成时态(perfect tense)不容易。我处理完成时态(have、had、has等)是用第二个简化,那就是完成时态有时度(time dimension),而这是中文动词没有的。英文的简单时态是一剎那(one instant of time),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没有一段时期的时度;继续时态也是一剎那——过去或现在继续的一剎那,也没有时度。I forget是现在忘记,I forgot是以前忘记,I am forgetting是正在忘记,I have forgotten是从以前到现在之间的时度中忘记了——不知何时忘记而现在还忘记。

「时度」是比较难解释的,而「完成时态」这称呼有点莫名其妙。不明白的读者要从one instant of time与over time这分别去想——后者有时度,或者记着凡有since这个字或有其意的句子都有时度。

教用英文动词的读物甚多,大都教得对。但当年我觉得动词很难学,书本帮不到多少忙。后来我想出的方法就是上述的两点:其一是决定是「过去」还是「现在」;其二是决定要不要表达时度——要不要给时间走一程。


句子从简短造起

中国的文字传统是没有标点的。那是近于没有句子了。我们今天读古文是后人把一个圈一个圈加上去,把文字切断来读。这发展促成今天的中、英二文有不同的句子风格。用标点、分句、分段,中文没有英文那样讲究。很多中国人写英文,见到鬼佬那样「讲究」,就学人家转来转去,总是有点不象样。作本科生时我写的英文也是转来转去的,后来决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英文才开始象样。

重要的出发点是英文的长句是以短句串连起来的。英文学造句,首先要短句造得好。学造短句,每句的字越少越好,动词用简单时态,几个字,毫无花巧地直写,清楚明白,就来一个句号。这样考英文试作文一定不及格,但我的英文是这样学来的。今天,无论我的英文句子怎样长,其结构是以短句为基础,串连起来再加变化。有短句清楚直写的根底,串连起来也是清楚直写。没有花拳绣腿,有些人认为不到家,但我没有意图做文豪,不敢在钢线上跳舞,但求清楚明白,逻辑井然,读来通顺,只此而已。

短句串连成长句很多书有教,教得好。标点重要,书本教得好。动词的位置书本也教得好。书本少教的是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末,尽可能不放在中间。分段的方法书本也教得好,少教的是一段的首句与尾句不应该太长,以短句起笔或收笔读来有力量感。不是明显的短,是要有短的力度感受。

我说过了,不管是中文还是英文,文章要讲文气,而文气最容易是从背诵前贤的大作学得。作学生时我喜欢背诵圣经的《创世记》。兹录创世第一天的绝妙好文如下: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

读清楚了吗?文气如虹,都是短句,是直写,全用简单时态,and stay in one tense!这是最可取的英文基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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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托兑换店纪念章 2015 US-applicant

地板
发表于 2014-12-28 08:27:57 |只看该作者
受教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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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8 11:03:56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够难为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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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8 12:33:28 |只看该作者
好贴,谢分享。羡慕lz的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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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8 16:32:02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牛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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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8 19:41:45 |只看该作者
哈,这么牛的帖子怎么能不顶。楼主分享的文章说得挺对,写文章贵在简洁,要不然读者就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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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13:07:33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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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05:16:58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捧场:)我感觉寄托教给我好多啊。后悔没考前发现这个论坛: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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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4:56:00 |只看该作者
继续学习楼主的经验哇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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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1 10:53:57 |只看该作者
牛贴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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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1 16:14:05 |只看该作者
默默的问一下LZ magoosh可以设置 只做Hard的题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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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1 17:13:40 |只看该作者
ultraman_ott 发表于 2014-12-31 16:14
默默的问一下LZ magoosh可以设置 只做Hard的题目嘛

可以的。可以自己选择难度(包括是否adaptive),题型,错的,没做过的,等等。数学还可以设置题目内容。进度也能够清空。有很好的解释,答案出来的时候选项上的单词忘了,如果单击那个单词的话还有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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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1 17:24:28 |只看该作者
Praeter 发表于 2014-12-31 17:13
可以的。可以自己选择难度(包括是否adaptive),题型,错的,没做过的,等等。数学还可以设置题目内容。 ...

感谢LZ!祝一切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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